近日,一起跨境離婚案件依托《關于建立涉外司法創新合作框架協議機制的協議(試行)》進入昆明市瀾湄國際法律查明和商事調解中心(以下簡稱“瀾湄調解中心”)調解程序。這是該協議簽署以來落地實施的首個案例,標志著昆明涉外司法創新合作機制進入實際運行階段。
據了解,該案雙方于2017年登記結婚。2019年,女方回國外老家探親后未再返回,協議離婚無法推進,男方遂向昆明市官渡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。但由于被告長期滯留境外,相關法律程序實施存在困難,案件遲遲無法進入實質審理。
為破解涉外案件瓶頸問題,今年8月,昆明市官渡區人民法院、昆明中央商務區管理委員會、瀾湄調解中心三方簽署了《關于建立涉外司法創新合作框架協議機制的協議(試行)》。該協議明確,三方依托昆明中央法務區優質資源,構建“一站式涉外法律服務平臺”,通過涉外案件會商、跨境委托送達、域外法查明、委托調解與司法確認等機制,推動案件辦理周期縮短、質量提升、當事人便利三大目標的實現。
根據合作機制,昆明市官渡區人民法院在辦理涉外案件時,可提出會商;昆明中央商務區管理委員會負責協調涉外專業人員開展聯合研判,并為機制運行提供行政和場地支持;瀾湄調解中心則承擔跨境送達、域外法查明及案件調解等具體事務。據介紹,在調解環節,瀾湄調解中心將在時限內完成調解并出具報告,對達成協議的案件引導當事人申請司法確認,實現調解結果與司法效力的銜接。
此次跨境離婚案件即依托該機制進入調解程序。據介紹,該案件通過法院、瀾湄調解中心、翻譯機構、雙方當事人四方同時連線,實現身份核驗,翻譯比對,證據審查,調解內容固定全部通過網絡平臺完成,實現跨國調解“零距離”。
調解機構將在身份核實、跨境聯系、調解組織等方面提供專業支持,并根據案件需要推動當事人完成司法確認環節。若調解成功,協議將在法院確認后生效;若調解未能達成,案件將回歸訴訟程序,但前期完成的送達和事實確認將繼續發揮作用。
涉外民商事等案件往往程序復雜、周期較長。業內人士認為,三方合作機制的建立,有助于減少當事人跨境往返和額外支出,提高司法資源利用效率,也為涉外糾紛的快速化解提供了新路徑。相關探索經驗未來還將在其他涉外領域逐步推廣應用。(完)(羅春明 董入榕)





